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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2-04-22 11:29:40    来源:江苏经济报

近日,我省相关部门接连出台《关于〈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引导民办教育合法合规运营。 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自此,“规范”二字便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关键词。规范将为民办教育行业带来哪些发展契机?又能为整个教育大环境带来哪些变化?对此,江苏经济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政策解读:

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从收费开始

4月11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11日。记者注意到,《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及了民办中小学跨学期预收费用、中途退学如何执行退费制度等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拟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则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学生在校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校天数后退还费用。民办中小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前,应当书面征求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意见。结算时,应当提供收费结算清单,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在退费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新生因体检不合格在开学后三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不满三个月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同时特别提及,对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去年以来,许多校外培训机构“跑路”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小的影响。4月18日,省教育厅等11部门发布《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要坚持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知》严格规范了收费时长: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和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

《通知》强化了预收费资金的监管,提出“探索省级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平台收费、专户核算、序时拨付、退费顺畅、全程可控”的监管闭环。各地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投入运用前,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按总额不得低于该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费用总额的标准,存入保证金,并签署放弃提款权利协议。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严查处,严防“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定期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不止江苏,今年以来,上海、河南等省市及全国多个城市也陆续推出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办法或通知,其指导思想和举措都和江苏类似。

行业现状:

民办学校收费进入上涨“快车道”

规范,是因为行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去年以来,众多民营培训机构接连爆雷。有的家长为孩子报了几十万元的培训班,最后却打了水漂。爆雷的培训机构中不乏全国连锁的知名机构,轰然倒地留下一地鸡毛,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织密监管网络。

民办学校高收费问题近年来也有增无减。记者在网上查阅公开资料并采访多位家长得知,与2019年相比,2021年南京有多所民办初中学费上涨,其中泰晤士学校每学期上涨38000元,南外雨花每学期上涨22000元;2021年南京民办初中一年学费超过4万元的学校有11所。根据2021年学费计算,在泰晤士学校读完小学和初中,学费方面总共要花费超百万元。同样在2021年,苏州德佩斯国际高中学费达到每学年21万元,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高中学费达到每学年15.9万元。

“要么买学区房,要么读民办,想上好学校,选择并不多。”南京一位五年级小学生的家长刘女士告诉记者,感觉民办学费一直在涨,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越来越不友好”。

“民办教育对缓解义务教育升学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前段时间,确实有部分民办学校收费过高、收费涨幅过大的情况,相关规定将起到遏制作用。”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杨洲博士告诉记者,从政策后期看,既要规范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也要强化政府责任。对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规范管理,不只是教育部门的职责,应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调配合。此外,对于民办教育质量提升也应该给予关注,让广大市民感到物有所值。

由于发展历史较短、速度迅猛,特别是在资本的强力介入之下,民办义务教育目前存在着一定问题和潜在风险。对于民办教育的规范问题,相关教育工作者也有自己的看法。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北京一零一中教育集团校长陆云泉日前撰文表示,个别地区缺乏对民办义务教育的统筹规划与有效规范,对民办义务教育的监管力度不够,有些民办学校未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发展的规律,导致教育公益性缺失。近年来,部分民办学校甚至还出现举办者和管理者挪用经费、抽逃资金、非法牟利等不法行为,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致使教育商品化现象严重,不仅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还可能出现不求质量、只求规模的恶性循环,将良心事业变成逐利产业。只有公办、民办各安其位、各行其道,良性竞争、互相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结构和布局才能更优,质量才能更高,整体生态才能更好。

未来展望:

发展的春风已经拂面而来

“民办教育除了规范,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南京江北一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民办教育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但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这样的基本定位没有变,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所具有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否认。民办教育更需要的是帮助和理解。从长远发展角度看,他对民办教育未来有信心,相信在发展的变局中,一定有许多机遇。

实际上,记者注意到,近期消息面也有不少民办教育的利好因素。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吹风会上,提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教育部分的修改共有10处,其中涉及民办教育的明显变化,就是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修改为“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从目前各地的现状来看,对民办教育的支持正在不断提高。以广州为例,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该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人籍一致”的学生,各区原则上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此外,温州、郑州、深圳、上海、桂林、绍兴等地也都推出了补贴或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表示,为促进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在规范管理过程中,既要做到态度坚决,又要做到审慎稳妥;既要坚持统一的规范要求,又要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相关教育人士指出,随着对“公参民”性质学校的规范整治到位,经过行业优胜劣汰的洗牌,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将获得行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发展的春风已经拂面而来。

(记者 王琦 耿文博)

关键词: 民办中小学校 收费管理 征求意见 培训机构 退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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